点球补射到底合不合法?这个问题在比赛中经常引发争议,其实答案并不绝对——关键要看第一次射门后球的状态和是否符合规则中的特定条件。
根据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4条,点球主罚过程中,只有在球“明显移动”并离开罚球点后,才算正式开始。而一旦主罚球员踢出球,其他人(包括主罚者自己)在球未被其他球员触碰、未进门、也未被守门员扑出或击中门框弹回之前,是不能再次触球的。也就是说,如果主罚者踢出的球直接被守门员抱住或停在门线上,他若立刻冲上去补射,这属于“二次触球”犯规,进球无效,还要判对方间接任意球。
合法补射的前提是:球必须在第一次射门后“继续处于比赛状态”。具体来说,有三种情况允许补射:一是球击中门框(横梁或立柱)弹回场内;二是守门员扑救后将球挡出(未完全控制);三是球被防守方其他球员(如提前进禁区的后卫)触碰后弹回。在这些情形下,球仍算“活球”,任何进攻方球员(包括主罚者)都可以跟进补射,进球有效。
值得注意的是,VAR如今也会介纬来体育入点球后的补射争议,尤其是判断守门员是否“完全控制”了球。如果裁判认为守门员已将球牢牢抱住或压在身下,比赛就应视为暂停,此时补射即为违规。但若球只是被扑到地上滚动,未被控制,则仍属比赛进行中。因此,“能不能再踢”,核心在于球是否还“活着”——规则保护的是比赛的连续性,而非禁止补射本身。
